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
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
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八届监事
(相关资料图)
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》。监事会
对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核查意见:
一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《关于印发<企
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>的通知》
(财会〔2021〕35 号)
、《关于印发
<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>的通知》(财会[2022]31 号)等相关文件
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,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、中国证监会
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,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
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;
二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和《东睦
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因此,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
计政策变更。
(以下无正文)
东 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NBTM NEW MATER;ALS GROUP Co,, LTD。
(此 页无 正 文 ,为 东睦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
政策变更 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)
监事签名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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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 :2023年 4月 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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